从本质上讲,互联网是一个工具,如果没有人的参与,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互联网的善恶还是要通过与我们称之为“网民”的群体的互动体现出来。毫无疑问,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是由大大小小的群体组成的:有些线下的群体将自身的关系搬到网上,有些原本陌生的人因为相同的兴趣、共同的目的等在网上组成新的群体。互联网上每天都有新的群体诞生,也都有新的群体解散。考虑现实生活中还有众多“非网民”的人群,他们的思维、生活、娱乐等方式都会因为没有互联网的涉足而呈现出与“网民”不同的特点,所以我们可以将“网民”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与之相区别。如此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就数量而言,上网是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群体性事件。只是如今它太普遍,参与的人数太多,以至于大多数人都忽视了或许自己本身就是参与者之一的这一属于现代人的“壮举”。
关于“群体”的特点,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其代表作《乌合之众》中有过诸多精彩的论述,比如“群体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整个世界’指的是群体,那就根本不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整个世界要比伏尔泰更聪明,倒不妨说伏尔泰比整个世界更聪明”“群体一般只有很普通的品质,这一事实解释了它为何不能完成需要很高智力的工作”。虽然勒庞的很多观点并不被后人赞同,但正如弗洛伊德所言:“我们把勒庞的言论作为我们的引路人。”据此我们可以判断,即便群体的作用不像勒庞所说的那样糟,但也仅仅是在程度方面,而不是方向上。所以,互联网作为一个“巨无霸”式的群体,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拉低了人类的智商,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