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浩脱口而出:“这不符合公司的章程。一旦闹起来,未来在监管部门并购重组审核,也会被否掉,会因小失大。”
邬之畏不能给他们闹事的机会,他等不到那一天。他认为符浩在夸大其词,甚至是危言耸听。此时,他还没有完全理解符浩的想法,更没有揣摩到符浩的小心思。
邬之畏让老谢解释:“会这样吗?哪条法律如此规定的?”
老谢清了清嗓子。他一眼看出了符浩隐藏在陈述情况中的个人意图。
毕竟,老谢是“法律人”,他以尊重法律的基本精神进行解读,基本上等于给符浩的陈述进行了背书:“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增资扩股,其他股东拥有同步增资扩股的权利。并购重组审核权利在监管部门并购重组委,符合法律规定是最基础的要求,如果涉及重大民事纠纷,会存在重组被否决的可能性。”
“嘿嘿,我一个人把钱掏了,不让他们出资,算重大民事纠纷吗?”邬之畏冷笑。
“分情况而论。”老谢解释,“如果大股东增资扩股,其他股东弃权,或者说其他股东没有就此提起法律诉讼,也不会采取其他类似行为,则不会构成重大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