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满意自己的裤子,除非裤子上有个表袋。
他不轻易大惊小怪,更不会惊慌失措,用歌谣讽刺迷信的东西,用舌剑戳破妄言诳语,嘲笑神秘怪异,对着鬼魂伸舌头,剥掉空架子上的华彩,画一画浮夸虚饰的丑相。这并不是说他缺乏诗意,远非如此,而是他以滑稽的怪诞代替庄严的幻象。假如巨人阿达马托尔出现在面前,流浪儿也要说:“哼!吓唬小孩子的妖怪!”
[1] 俗语,指巴黎街头的顽童。
[2] 马尔斯小姐(1779—1847):法国喜剧院著名演员。
四 他可能有用
巴黎以闲汉始,以流浪儿终,这两类人是任何别的城市所难具备的。前者是满足于观望的被动接受,后者表现出无穷无尽的主动性。一个是普吕多姆 [1] ,一个是伏义乌 [2] 。唯独巴黎在其自然发展史中,拥有这两种人物。整个君主制体现在闲汉身上。整个无政府主义则体现在流浪儿身上。
巴黎城郊的这个孩子脸色灰白,在苦难中生活并成长,开花结果并“长个儿”,面对社会现实和人间事物,他看在眼里,并若有所思。他自以为无忧无虑,其实不然。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叫成见也好,叫流弊也罢,叫厚颜无耻也好,叫压迫、不公道、专制也罢,叫不义、狂热也好,叫暴政也罢,你可得当心愣头愣脑的流浪儿。